第(1/3)页 他的办公室在投资管理公司四楼,书架上摆着金融类书籍和法律条文汇编,桌上放着一个青花瓷笔筒,抽屉里是这些年经手的每一笔债务合同和资产抵债协议。 他的罪恶值是七万六千点。 第二个目标叫贺连海的儿子贺明远。 贺明远三十四岁,投资管理公司的业务总监,负责物色借款对象和前期谈判。 他开一辆黑色轿车,每天在龙城及周边县市的企业之间穿梭。 他的谈吐得体,穿着讲究,在饭桌上能跟企业主称兄道弟,酒过三巡后把借款合同推过去。 合同上的利率写得清楚,但违约条款的罚金部分用小字印在最下面一页。 企业主们签合同时往往没注意到那些小字,等利息滚起来才发现本金加罚金已经超过了自己的资产总额。 贺明远经手的借款合同超过两百份,涉及金额累计过亿。 他的罪恶值是四万一千点。 第三个目标叫周德厚。 周德厚五十一岁,贺连海手下的催收负责人,管着一支七个人的催收队伍。 周德厚以前在工地上做包工头,后来因为打架斗殴被判过刑,出狱后被贺连海看中招进了公司。 他的手法是带着人堵在企业厂门口,拦下每一辆进出车辆,在厂区周围张贴借款人的照片和家庭住址,半夜用石头砸借款人家的窗户。 如果这些手段不起作用,他就派人去借款人子女就读的学校门口盯梢。 有四个企业主在他的催收手段下选择了自杀,其中一个跳了楼,两个喝了农药,一个在自家车库中开煤气了断。 周德厚的罪恶值是两万九千点。 第四个目标叫吴正明。 吴正明六十三岁,清水湾镇基层行政负责人,对外以热心公益的形象出现。 贺连海每年向吴正明支付一定数额的“咨询费”,换取他在清水湾的行政资源支持。 每当有企业主要举报贺连海时,吴正明会以协调的名义出面调解,将举报材料扣下,然后通知贺连海提前做好应对准备。 第(1/3)页